多相抽提井建井及管道敷设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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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多相抽提井建井及管道敷设服务框架采购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开展湖屯某场地污染应急治理。拟通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1家具有抽提井和抽提管道建设能力的单位承担现场作业工作;预计多相抽提井740口、管道5070米,费用预算不超过160.3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
多相抽提井建井及管道敷设服务。详细采购内容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
2.5 价格要求: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单价和总额限价,其中抽提井建设最高综合单价限额180元/米,最高投标总额限价为66.6万元;管道敷设最高综合单价限额184.8元/米,最高投标总额限价为93.7万元;项目总额限价160.3万元;由于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标不作工作量的承诺,超过单价和总额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米) |
总价(元) |
备注 |
抽提井建井 |
3700米 |
180 |
666000 |
抽提井数量740口 |
管道敷设 |
5070米 |
184.8 |
936936 |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付款形式: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付款,根据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工作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或钻探施工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
3.4 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后5天内具备开工条件,服务工期不超过60天。(如优于以上承诺,需明确具体时间。)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7)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登录后查看)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6日内完成报名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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