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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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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招标人拟作为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一次性公开发行(或分次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所属企业法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的银行机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如投标人所属企业法人授权,每家法人只允许唯一授权给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已授权省级分公司,则不可再授权子公司、市级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执业经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承销经验和良好的监管沟通能力,至少具有3年及以上的金融项目从业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约定的承销具体工作;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执业经历或项目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必须指派至少一名人员全职参与承销项目,自始至终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对本项目有深入的理解,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进度控制、项目的实现和成果的保质按时交付等,需提供上述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5)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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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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