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新营镇引水和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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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榆中县新营镇引水和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榆发改〔202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水利发展资金、国债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榆中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榆中县新营镇引水和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3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2.1.4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水利发展资金、国债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2.1.5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图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2025年)有承担过水利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 年7月10日—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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