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6年化工三部增刚型复配抗氧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增刚型复配抗氧剂,数量105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
(一)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5日内到货
(二)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32648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管理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并具备13030120复配抗氧剂权限的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在双方签订技术协议过程中向招标人提供所选用的α成核剂(磷酸脂盐类)制造商、类型、型号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规格书保密承诺书》,并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技术规格书》,未按照要求领取《技术规格书》,评标时否决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9.本项目需进行样品检验和小试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数量:4份,每份500克。
(2)投标人需提前与样品接收人联系,领取样品包装物镀锌铁皮桶,将样品装入7#自封袋中,再装入镀锌铁皮桶中。于2025-07-28 09:00—11:00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样品接收室(综合楼311)(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外观不得做任何标记。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安全技术说明》,用A4纸纵向打印。未附《安全技术说明》样品不予接收。《安全技术说明》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4)投标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随样品一同递交,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用宋体五号字打印样品名称。
(5)样品检验:经由招标人自检或委托国家有相关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1要求,结果以招标人检验分析报告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小试试验:使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生产出的小试试验样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EP548R产品质量指标中弯曲模量、拉伸屈服应力、常温简支梁冲击强度等3项指标要求,黄色指数≤1.5,结果以招标人小试试验结果报告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7)样品接收人:(登录后查看)
(8)购买招标文件少于3家导致项目失败,或开标前招标人终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已取走包装物但未递交样品的,应将包装物送回;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9)递交样品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重新招标,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10)招标人根据样品检验情况可能会调整开标时间,请投标人随时上线关注相关澄清或修改,并对收到的澄清或修改进行确认。
10.招标人装置试用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装置试用。2023年1月1日之后,已经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经招标人核实并同意后无须进行装置试用;未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招标人组织需要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技术协议,中标候选人交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后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同生效后提供不高于1吨的试用物资进行装置试用。
(1)中标候选人为1家时,组织唯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
(2)中标候选人≥2家时,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装置试用。当有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不再组织后续试用。
(3)无装置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项目终止,重新招标。
(4)装置试用不合格的试用物资不予结算,如有剩余试用物资,由卖方自行取回。
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缴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10万元,作为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和后续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赔付保证。
(1)未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增刚型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2)装置试用合格的(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试用风险抵押金全额退回。
(3)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或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但无故放弃装置试用的,扣除其全额试用风险抵押金,处罚生效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增刚型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二)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后签订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07-11 17:00:00至 2025-07-16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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