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 项目编号: ZAH-ZC-******** 项目名称: 自治****局办公室监狱系统监仓对讲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自治****局办公室监狱系统监仓对讲设备更新项目 自治****局办公室监狱系统监仓对讲设备更新项目 其他电话通信设备 1 监狱系统监仓对讲设备更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专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专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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