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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袁家村铁矿2#矿石破碎站移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吕梁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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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袁家村铁矿2#矿石破碎站移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160000元(不含税)。

2.3服务周期: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回执。

2.4招标范围: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在全面掌握2#矿石破碎站移设项目项目组成及工艺、土方开挖及占地基础上,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指导企业完善各水土保持措施,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并最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回执。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指:水土保持验收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的验收备案回执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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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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