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行交路优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深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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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行交路优化项目(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SZJC-SQ-GF-2025(登录后查看)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478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120 | 服务期说明: |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软件开发、现场测试和联调测试。若因机场航班延误、重要保障(如全国性体育赛事、十一黄金周等)导致现场联调测试时间延后的,则工期随之顺延。系统性能达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0个日历日,试运行完成后进行项目终验。 2.卖方必须为合同内所供应的服务成果提供为期至少2年的质量保证期,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3.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因素或卖方其他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系统故障,均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和修复。 |
招标/采购范围: | 机电设备保障部2025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基于近日本场关键区域电梯故障造成航班保障被动的情况,为提升应急处置和协同管控能力,对捷运系统运行交路进行优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供货业绩或APM系统核心机电设备集成项目业绩(核心机电设备中至少包括信号设备); (3)合同金额:单项有效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4)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11 15: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6 15: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16 23: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17 15: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7-18 15:00 | 开标时间: | 2025-07-18 15:00 |
文件获取地点: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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