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燃气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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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燃气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通过广审批项字【2023】28号备案,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居民自筹。招标人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广饶县燃气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广饶街道、乐安街道、李鹊镇未开通天然气的12个老旧小区,实施燃气设施改造,接通天然气。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计划投资:约599.40万元。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2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广饶街道燃气设施改造,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二标段:乐安街道燃气设施改造,计划投资约152万元;
三标段:李鹊镇燃气设施改造,计划投资约147.4万元。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一标段约321立方米;二标段约7立方米;三标段约35.8立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就本项目可同时参与上述施工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5年7月14日00时至2025年8月5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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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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