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甘肃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拟鲇高原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兰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自然水域放流拟鲇高原鳅1.6万尾(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提供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7)供应商须是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入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8)放流的濒危物种为本地原种子代(须列入农业农村部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提供相关证明);
(9)供应商须提供苗种DNA和标明物种归属结论的种质鉴定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
预算金额:140000.00元(人民币)
磋商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30至2025年07月18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