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2026年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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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2026年疗休养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2026年疗休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线路的景点安排、住宿安排、就餐安排、车辆及导游安排等相关服务。固定总价路线疗休养天数一般不超过5天,其他路线(四川九寨沟、青海)一般不超过8天。
(2)项目预估规模:96000元(含税)。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疗休养出行时间视采购人工作安排确定。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供详细的旅游线路安排,采购人通知成团后14日内组织出行。
(4)续签计划:无。
(5)本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长途电信传输局。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7)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
1.3 本项目疗休养固定总价路线按4000元/人(含税)进行结算,供应商根据固定结算价提供相应单价。其他路线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000元/人(含税),剩余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供应商竞争报价。本项目其他路线费用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四川九寨沟(淡季)5000元/人(含税),(旺季)6500元/人(含税);青海(淡季)5500元/人(含税),(旺季)7500元/人(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响应供应商应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具备一个疗休养类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含对应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时间认定标准如下:①如提供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合同: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为准;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的,按照订单(第一优先级)、结算单据(第二优先级)、发票(第三优先级)的顺序依次进行认定。
2.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或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需包含国内旅游业务。
2.4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得存在因旅行社责任而发生游客意外伤害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事件。(须提供承诺书)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2日09时至2025年07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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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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