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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热工车间铸造厂区外围墙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葫芦岛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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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工程热工车间铸造厂区外围墙改造(二次招标),招标人为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铸造厂区。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拆除腐蚀铁质栏杆新砌筑增高围墙,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招标控制价50万元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3.3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缴纳费用所属期限,加盖公章;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缴纳费用所属期限,加盖公章;

3.5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未被列入黑名单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3.6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3.8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无。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1)本工程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在未被列入黑名单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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