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项目水泵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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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EPC)的收水范围主要为富民大道以北的县城区域,厂址位于曹县青岛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的新征用地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EPC)占地面积约55亩。近期设计规模3.0万m³/d,远期设计规模5.0万m³/d。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二沉池+粉炭吸附池及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机,出泥含水率≤60%。DN1200进厂管道自西侧青岛路沿曹北河南侧向东敷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由DN1200出水管道排入曹北河,曹北河防洪水位20年一遇,洪水位约为47.60m,后期尾水可能排入西侧新建湿地内再排入曹北河。
3.采购编号:IFB
4.竞标范围及包件号
4.1标的物:水泵
4.2标的范围: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3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材料供货数量、型号进行调整的权利,最终结算以双方签认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所有材料必须满足采购人质量技术要求、供货周期要求。
4.4本次所有标的物竞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
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6.竞标人资格条件:
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6.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6.3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6.4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经营无异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截屏信息。
6.5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6.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6.8本次采购设置限价:本次竞谈不含税报价不得高于82万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获取竞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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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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