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线羊坪站8号、10号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整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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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方要求,按照检修规范和现场设备预检情况,对沪昆线羊坪站8号、10号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进行整治。
2.2 招标范围:
对沪昆线羊坪站8号、10号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进行整治。
2.3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治完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实体。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复印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须提供许可证照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复印件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税率13%)。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4年(2021年6月至今)内不少于1个交通运输行业货场门式起重机维保或大修业绩或门式起重机制造供应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履约良好证明材料(须加使用单位公章),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4 信誉要求:
⑴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⑶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⑴由于本项目具有服务范围广,设备较分散的特性,投标人须进行现场勘查。开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之前,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现场查勘联系人:游鱼,电话:13885529477
投标人需取得由营业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见附件1-1)及预检报告(预检内容中更换配件不低于招标人拟定的更换配件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⑵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近2年(2023年6月至今)内未在生产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责任安全事故的书面保证(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企业公章),被查实发生过责任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⑶投标人须投入本项目整治人员不得少于4人(须为投标人员工,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整治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包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焊接)、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可一人多证,但须覆盖所有操作证),提供操作证复印件。
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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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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