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城区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一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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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千阳县城区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争取上级投资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千阳县城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千阳县城区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一期)总共涉及改造供热面积349659.07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制热量35KW空气源热泵机组241台,建设中水源热泵集中供热站1座,配套建设供热管网789米,中水管网940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阳县城区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千阳县城区供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一期)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类似项目业绩: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要求:申请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①申请人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在“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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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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