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某地营养土制品加工项目有机腐熟料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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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名称:东台某地营养土制品加工项目有机腐熟料购置
1.2 项目编号:GJ-3GT-250525
1.3 最高限价:163.39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总价,否则视为无效。
1.4 采购内容:项目利用约3.2万方太湖脱水淤泥及一定量的原辅料生产加工营养土。本次采购用于营养土生产的原辅料,包括有机腐熟料、有机物料、珍珠岩等,供应方需将原辅料送至项目指定地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1.5工期:供货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根据甲方发出物料到场计划3日内提供到场。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未审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无需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18:00至2025年07月1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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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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