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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联通通州某单位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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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安全与感知融合应用)项目要

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单位完成此次项目建设。

1.2 招标内容:2025年南通联通通州某单位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包含智能感知

体系部分设备(公安、交警、卫健)、智能感知体系施工建设(公安、交警、卫健)、前端

监控运维服务、系统平台运维服务的采购。

1.3 预算金额:822万元(不含税)。

1.4 工期:合同签订后最长不超过一年。

1.5 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8220000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

价详见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

书扫描件。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含税合同金

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是指:监控、智能化集成服务类)。提供合同扫描

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

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的任意一张订单扫

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

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

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有效

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备注:以上人员不可兼任,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

2024年1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

证明材料(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

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

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

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

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

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17时30分至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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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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