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2025-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集中采购(标段1:集中式逆变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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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光伏逆变器设备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详细如下:
标段 |
设备名称 |
预估容量 (MW) |
技术要求 |
入围家数 |
标段1 |
集中式逆变器 |
200 |
最大输入电压 1500V,额定输出功率为3125-3300kW |
1家 |
标段2 |
组串式逆变器 |
600 |
最大输入电压 1500V,额定交流输出功率175-320kW,兼容各类组件 |
2家,按3:2比例 分配份额 |
注: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具体单项采购合同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负责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属下公司等等,以下简称“广州发展新能源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影响,项目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2本次招标标段1确定1名中标人,标段2确定2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2个标段,具体定标规则详见第三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投标人不能只对标段内部分容量进行投标,同一标段只能选择一种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2.3供货期:贰年,自《广州发展2025-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4交货的地点:广州发展新能源项目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或其他地点。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50MW或以上的所投型号集中式逆变器产品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1GW。
标段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20MW或以上的所投型号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1GW。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显示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对其合法授权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11制造商授权函格式)。如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报名的,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4.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7月10日14时00分。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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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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