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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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编号:LXZ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198.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0㎡,地下建筑面积4198.08㎡。地上五层,每层约2400㎡,框架结构,外墙为玻璃幕墙,屋顶荷载2.0KN/㎡。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88.6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6.采购需求: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5月至今)内有同类工程项目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
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必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所有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所有人员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
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9.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供应商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自行查询结果并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附于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之一。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附书面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天09:00至18:00(北京时间)。
2.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5时00分
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2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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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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