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电动装载机、自卸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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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公开招标。
有能力和意向的投标人尽快联系相应技术人员做技术交流。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登录后查看)
2.2 此项目主要为:河北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电动装载机 4 台和电动自卸车 7 台采购。
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电动自卸车、电动装载机。
2.3 项目工期:电动自卸车最迟于合同生效后 30 天将所有招标车辆交付到交货地点,
交货同时按照要求交付所有资料。
2.4 电动装载机最迟于合同生效后 15 天将所有招标车辆交付到交货地点,交货同时
按照要求交付所有资料。
2.5 具体要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
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相应民事责任承担能力。
3.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
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
量或安全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电动自卸车标段要求:
3.5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台已投用的电动自卸车销售业
绩。注:业绩以合同加对应的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发票对应合格证)为评审依据。
3.6 60 公里范围内授权服务站不低于 1 家。
3.7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以制造商自身资格证明或制造商直接提供的
《授权代理证明》为凭。
电动装载机标段要求:
3.8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台已投用的电动装载机销售业
绩。注:业绩以合同加对应的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发票或者验收证明)为评审依
据。
3.9 60 公里范围内授权服务站不少于 1 家。
3.10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以制造商自身资格证明或制造商直接提供的
《授权代理证明》为凭。
3.11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两台已投用的相应标段车辆的销
售业绩。注:业绩以合同加对应的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发票对应合格证)为评审
依据。
3.12 最终的资质资格要求以我司所发的正式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5 年 07 月 09 日 17:30 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 18:00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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