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年业务系统数据加工处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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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63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总局、省局统推系统的数据利用,及时准确获取各类系统数据,提供数据查询分析技术支持,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数据查询集中管理,统一控制数据使用权限,提高数据使用安全,将目前各系统涉及的数据加工处理服务合并采购1年,预算合计637.6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万元) |
市局 |
1年 |
180 |
姑苏局 |
1年 |
35.2 |
昆山局 |
1年 |
70.4 |
相城局 |
1年 |
88 |
张家港局 |
1年 |
52.8 |
太仓局 |
1年 |
35.2 |
常熟局 |
1年 |
52.8 |
吴中局 |
1年 |
52.8 |
新区局 |
1年 |
17.6 |
吴江局 |
1年 |
52.8 |
注: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且均不得超过上表中各单位对应的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税工程数据、社保费系统数据、税收风险数据、征纳互动精准推送数据、税费服务运营监控数据、苏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数据及其它关联系统及数据的查询、加工、处理、分析等服务。
(三)中标单位应与市局及各区县局分别签订合同,并由市局及各区县局分别对中标单位进行验收、考核与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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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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