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苏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标段二:涉及姑苏区的规划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注:四个标段已成交的供应商自动失去本标段的成交资格,不进入本标段评审过程。进入本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1 13:3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