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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富国路片区排水通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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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已经由泰兴市数据局以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项目备案证泰数据备[2025]14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市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共管廊、蒸汽管网、及收购部分管廊、管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西至长江路(长江北路、长江中路、长江南路),东至襟江路(襟江北路、襟江中路、襟江南路),南至天星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合围区域内根据园区发展需求建设相应的配套管廊,建设公共管廊约29800米,及根据企业需求对部分已建公共管廊加层;②建设DN80-DN800蒸汽管线长度约59350米,管线优先采用架空敷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埋地方式敷设;③在公共管廊及蒸汽管网路边及入园企业货物出入口需设置防撞护栏,在路口及过路管廊两侧设置限高架;④收购成兴国投、新浦公司、污水处理厂等其他企业在园区代建的管廊、管架,及中港路先尼科DN150中压蒸汽管线,方便园区统一整合管理。 2.3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15000万元(最终计费额按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格计取)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施工工期暂定为10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为准,缺陷责任期中无条件配合。

183.6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50%(扣除预付款,直至扣完),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存在甲供材料项目,增加材料费)×中标监理费率}。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登录后查看)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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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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