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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多媒体教室桌椅及讲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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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5-150 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多媒体教室桌椅及讲台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多媒体教室桌椅及讲台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室课桌椅、讲台采购及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 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 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制造商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 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接受分包 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 格式提供接受分包的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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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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