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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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68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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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0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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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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