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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杏基地表水调蓄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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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衡水市故城县杏基地表水调蓄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故城县杏基地表水调蓄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项目名称)已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故城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现状杏基湖和杏基湖南侧鱼塘基础上,进行扩挖平整、填筑围堤,拆除重建进水闸及节制闸,新建进出水泵站等。

2.3质量标准:满足符合国家及或行业规范要求现行标准规定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批复后在设计期限内完成施工图及预算。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

3.1.5、信誉有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10日 9 时 00 分至2025 年 7 月 15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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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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