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QJXM-G2025-0011 项目名###县船舶污染物中转站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县船舶污染物中转站运营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服务企业须具备船舶污染物收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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