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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和田分公司2025年客户回馈产品采购项目(标包2)-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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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智能手环、充电器、智能音箱、无线蓝牙耳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采购,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详情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电子产品 - 350000(元,含税) 和田地区 10个日历日
2 标包2 电子产品 - 150000(元,含税) 和田地区 10个日历日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2服务区域为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昆玉市、和康县、和安县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全地区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有效供应商数量 成交候选人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
3 1 1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数量 第一名 备注
1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在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建议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配置清单等、发票、验收文件等,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建议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配置清单等、发票、验收文件等,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加询比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
2.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响应供应商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否则一律按否决响应处理。
2.1.7.信誉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②响应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注:①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②响应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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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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