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乌素选煤厂智能输送升级改造-微机保护装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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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乌素选煤厂智能输送升级改造—微机保护装置
采购人:平顶山中选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哈尔乌素选煤厂
采购内容:微机保护装置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微机保护装置产品生产厂家或有品牌正规代理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4.投标人近几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7.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9日—— 2025年7月18日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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