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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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发改可研〔202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飞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衢州市开化县县域范围内,包括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支撑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场景应用融合建设三大板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市治理视频监控设备、城市综合管理设备、森林防火监测设备、通感一体设备、智慧大厅乡镇延伸设施、物联感知系统、数据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及城市治理场景等。项目总投资约1377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2567.12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等相关服务。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未全部设计,设计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招标项目设计要求要求。
2.3设计周期(每阶段):4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文本并报审;方案审批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报审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任意一要求:
①.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③.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或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7.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7.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7.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8项目班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1 |
2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
2 |
3 |
通信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弱电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上职称 |
2 |
4 |
造价人员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 |
1 |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下载件;
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04月-06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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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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