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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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专业电源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0000.00) 。
合同交货期:每批次交货期:60天,以交货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安装和调试时间:从到货开箱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0天内完成蓄电池组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如遇进口物资,中标人须提供的报关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各车站、控制中心、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秋屋主变电站及万力主变电站。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信、信号、AFC的电源系统旧蓄电池拆除并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新蓄电池的供货、运输、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负责将新蓄电池二次搬运至具体所需的各车站、变电所进行安装(除AFC专业12V/7.2Ah额定容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调试、验收及质保等,包含本项目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蓄电池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蓄电池制造商的授权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或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1个轨道交通或通信或电力行业蓄电池供货项目(蓄电池合同总金额200万及以上)。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1人,具有2年以上轨道交通或通信或电力行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2)安装技术员具有电气安装相关工作经验,须持有低压电工证件。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没有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评审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 年 7 月 2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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