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交通局办公大楼观光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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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范围:电梯拆除更新(含导轨更换)(详见货物需求表),计划投资16万元;
1.2交货地点:泗洪县交通运输局;
1.3工期: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电梯进场付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合格同时提供监督技术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的80%,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之日起计算)。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导轨及电梯拆除更新,包含:安装、调试、验收、维保等(免费维保期2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条件要求:
4.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1.2本次招标内容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4.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3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2.4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指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未超过5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2.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2.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9:00至2025年7月11日17:30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36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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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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