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25周站内轨道电路监测诊断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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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25周站内轨道电路监测诊断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装25周站内轨道电路监测诊断系统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装25周站内轨道电路监测诊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1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DZ2025G-080
序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25周相敏轨道电路室内智能监测维护系统设备 25HZ 套 5
2 25周相敏轨道电路室外采集单元 25HZ 套 303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 (标准号:GB/T2423.1-2008或GB/T2423.10-2019或TB/T 1447-2015)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铁路近3年内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详情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须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未审的提供上一年度)。
3.1.3业绩要求:详情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3.1.4信誉要求:
3.1.4.1在最近三年内(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推三年)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4.2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推三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3.1.4.3其他情形: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② 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 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 19:00至2025年7月14日 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09:3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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