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金翠湖水库工程初蓄期安全监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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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金翠湖水库工程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南发改投资〔2020〕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瓮安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负责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初蓄期大坝安全监测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瓮安县金翠湖水库工程初蓄期安全监测;
2.2项目地点:瓮安县;
2.3项目概算总投资:22016万元;
2.4标段估算价:17万元
2.5工程规模:双曲混凝土拱坝,建基高程1149.00m,坝顶高程为1198.00m,最大坝高49.00m(含1m垫座),拱冠梁处顶厚4.0m、底厚14.0m,坝顶中心弧长184.63m,顶拱中心角78.5°,最大中心角78.5°(1198.0m),最小中心角33.0°(1150.0m);正常蓄水位为1195.00m,死水位为1176.00m,水库设计洪水位1196.51m,校核洪水位1197.08m,水库总库容319.00万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250.00万m3,死库容为18.70万m3,兴利库容231.30万m3。水库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
2.6服务期:1年。
2.7招标范围:初蓄期大坝安全监测服务。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竞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自行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7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
4.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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