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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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GZ03ZC70
项目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8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内供水管道铺设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施工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5,000.00 |
- |
1-2 |
工程设计服务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设计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响应的,仅需承担采购标的“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施工部分)”的一方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一期地块市政给水管线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任一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及以上,或④市政专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1.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本项目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电子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在有效期内或者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
(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以及本项目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协议书(格式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模板)。联合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两项人员不得兼任。(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投标的,除响应文件中的“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文件另有其他规定的材料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响应供应商”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公司(成)XXXX公司】,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5)如是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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