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公用系统(江苏连云港)-供气系统空压机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连云港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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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公用系统(江苏连云港)-供气系统空压机
(2)采购数量:1套
(3)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空气压缩机组1套,为试验台提供高压小流量压缩空气,机组出口压力4.0MPa、流量5kg/s。主要包括压缩机本体、电机、高压柜、进线柜、软启动柜、高吸压电缆、自洁式过滤器、空气及循环水管路、仪表与控制系统、消音器、阀门管件、支架等,以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调试、性能验收。
交货期:2025年12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考核验收。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黄海大道56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考核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代理单位,则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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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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