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重建工程管材集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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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项目施工总承包指挥部
2025年7月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项目施工总承包指挥部,资金来源:其中西藏专项2024年第一批水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703万元,剩余49.77万元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初步拟定40个建设项目,其中灾害治理项目3个,投资额9.91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投资额10.15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2个,投资额9.13亿;民房建设项目3个,投资额3.36亿,合计投资额32.55亿元(暂定)。
工程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
合同总价:32.55亿元(暂定、投资金额)
质量技术要求:根据图纸要求,卖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GB13295-2019《水及燃气用管材、管件和附件》的相关技术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买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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