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2.项目规模: 1.供热管网:改造海河路、中山路等一级供热管网2*5.92公里,管径DN250-DN800,设计压力1.6Mpa;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420225070200448001002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18日 总工期: 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设计]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②[设计] 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含)以上资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③[设计]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2)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2.1.1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2.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相关专业);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2.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任职。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5、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3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2人)、试验员(不少于2人)、预算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2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牵头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5)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到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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