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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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
1.2招标内容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镇江市JBYXZHCZ1标段网络安装调测运维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网络调试、安装施工及6年运维服务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817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网络调试、安装施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项目地点:镇江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6年,其中缺陷责任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17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从事本项目特种岗位的施工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投标人业绩,不予认可。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1)主要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件备查;(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所提供人员2025年1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原件备查;(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9日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5日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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