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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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同江市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江市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市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供热工程:一级网改造长度为400米;二级网改造长度为11024米;改造换热站五座。燃气工程:更新燃气表(安防表)6065个,更新民用报警器3573台,更新表前阀6065个,更新金属波纹管6565根;新建市政中压管网9.58千米,新安装PE球阀25个,新建调压箱4个,新建调压柜6个,新建智慧化平台远程监测点226个。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材料检测、水土保持等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工程勘测: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和测量等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协助招标人通过国家及地方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必要的设计配合服务等,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而需要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必要工作内容;
2.6.4初步设计评审:
2.6.5施工图审查:依据施工图纸完成对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6.6造价咨询: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
2.6.7工程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8材料检测:完成本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等现场质量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等成果文件材料。
2.6.9水土保持: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专家意见、验收材料编制等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55.37万元(项目管理最高限价:49.16万元;工程勘测:最高限价:24.77万元;工程设计最高限价:138.97万元;初步设计评审最高限价:4.38万元;施工图审查最高限价:6.52万元;造价咨询最高限价:32.43万元;工程监理最高限价:74.37万元;材料检测最高限价:9.29万元;水土保持最高限价:15.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④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
3.1.4初步设计评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施工图审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基础设施(热力)工程二类及以上和市政基础设施(燃气工程)工程二类及以上;
3.1.6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7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8材料检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②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资质;③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
3.1.9水土保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3工程勘测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
3.2.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5施工图审查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6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7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8材料检测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工程监理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3.2除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外的其他专业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及构成不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和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除备要求,自行匹配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的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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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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