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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路公司107国道咸安段项目标志版面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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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询价采购概述

我公司承建的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标志版面进行询价采购。请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后积极参与报价。我公司合同模板详见附件,合同中各条款原则上均不予修改,望周知。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参与报价后视为认可本文所述的全部内容。

2.询价采购内容及要求

2.1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范围为标志版面,包括交货前的设备材料备货、运输、现场技术指导以及质保服务等。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共分1 个合同包,

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

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各单位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按照系统中附件的报价清单填报含税价格后,报价有效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意:报价含税含运费。

2.2到货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2.3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付款方式:

1.甲方采用中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期限为 6 个月)。

2.乙方每批次到货材料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该批次到货材料款的 50%,60 日内支付至 97%。乙方提供全额或截止本次价款的增值税发票。

3.尾款:该项目通车或建成 24 个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的余额。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3.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3.2发票开具要求:报价单位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按照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本项目只接受第一名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

3.5不接受被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被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上级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6不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2024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中对应材料有不合格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4.询价采购文件及图纸技术参数的获取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1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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