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营销管理系统话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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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营销管理系统话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营销管理系统话务平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采购预算:27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6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开通工作(具体时间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单价为28元/人/月,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做否决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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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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