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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自主高端特种药用中性硼硅玻璃产业化项目机房弱电项目中全光网部分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信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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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自主高端特种药用中性硼硅玻璃产业化项目-机房弱电项目中全光网部分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944894.1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自主高端特种药用中性硼硅玻璃产业化项目-机房弱电项目中全光网部分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划分3个标包,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号

预估金额(元,不含税)

成交人数量

备注

1

540307.36

1

 

2

372416.93

1

 

3

32169.81

1

 

注: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所有标包,但不可兼中,如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综合排名第一,则优先被推荐为预估金额高的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已被推荐为某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成交候选人。

1.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内完成相应服务;保修期:验收通过后提供两年免费服务期,硬件设备提供一年质保期。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如下:

序号

标包号

最高响应限价(元,不含税)

备注

1

540307.36

 

2

372416.93

 

3

32169.81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询比公告附件:最高响应限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本项目标包一交换机、ONU设备及标包二交换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须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正常”的查询截图,如正在办理电信进网许可证的则须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承诺书(格式详见询比文件)及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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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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