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LZ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如有)(元): ********.4;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在紧急情况下半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医院地点,正常情况下按医院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确保医院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接到采购单位通知 7 个日历日内送货到医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1.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6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6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6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