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乘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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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乘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2.582km,本期设置车站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510km,其中: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段,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段。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乘客信息系统项目的工程范围包括6号线控制中心、车站、区间、车辆段、客运列车(只包含车载天线及车载无线接入设备及相关配线)的全部乘客信息系统设备以及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系统集成、调试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设计联络、测试和试验、厂验、供货、运输、仓储、交付、安装设计、调试、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和质保期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
2.6 交货期
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7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是所投乘客信息系统核心应用软件平台的制造/开发商或取得所投乘客信息系统核心应用软件平台制造/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3投标人所投乘客信息系统核心应用软件平台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乘客信息系统集成供货业绩或包含乘客信息系统的集成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车站数量不少于9座。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所投设备业绩:
(1)投标人所投的播控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9个车站;
(2)投标人所投的网络交换机应为同一品牌的产品,且所投网络交换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两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9个车站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业绩;
(3)投标人所投的WLAN车地无线设备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两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9个车站;
(4)投标人所投的LCD显示屏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领域供货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供货总数不少于100块显示屏;
(5)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领域供货业绩,要求单个合同供货总数不少于20块显示屏。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为准(若业绩未要求“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则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本项目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09:00至2025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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