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庆城新区综合通信机楼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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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庆城新区综合通信机楼地理位置显著,选址属于庆城新区,未来发展潜力无限。目前已开展土建工程建设,主体已于2024年7月20日封顶。为了满足大楼投产验收需要,发挥预期使用功能,为综合用房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计划启动室外工程,与主体建设相协调,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完成。通过组织合理的交通路线,进行合理的竖向设计,完善建筑规划、工程管线和工艺要求等综合设计,使其满足整体功能定位且具备生产能力。庆城新区综合通信机楼室外管网基础设施、室外配套油机房、水泵房等不完善,将影响大楼内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甚至影响未来发展前景,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此次室外工程的建设将为大楼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局房产生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采购估算金额为383.06万元人民币(含税9%)。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项目名称、建设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地点 |
工期 |
1 |
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庆城新区综合通信机楼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 |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庆城新区综合通信机楼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1栋室外油机房、1栋门房、围墙及院坪、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地下管网及室外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用地面积约1623.82平方米,本次建筑面积约371㎡(包括油机房75.25㎡、门卫21㎡、水泵房274.75㎡)、道路硬化铺装857㎡、透视围墙135m、电动伸缩门2座、土方1319.3m³(含挖方和回填)、挡土墙32m、绿化696㎡、树池板6座、室外给排水1623.82㎡、化粪池1座、室外电气1623.82㎡、室外弱电1623.82㎡、热力管道工程1623.82㎡、光伏工程20㎡等 |
/ |
甘肃省庆阳市 |
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
1.4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51.432761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两项资质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5(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
2.1.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接过至少1个同类项目承建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为准。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则终止合同。(以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近两年(自2023年7月3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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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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