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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商服中心寻环XLOOP项目7-8月暑期活动线上传播投放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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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雄安商服中心寻环XLOOP项目7-8月暑期活动线上传播投放服务

1.2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寻环XLOOP项目(以下简称“寻环XLOOP”)包含商业环廊、集中商业及品质商街,寻环XLOOP以文化艺术和体验互动为内核,致力于为顾客提供一个融合审美力、松弛感、友好型、策展型、科技感、主理人、国潮风与国际化的商业空间,打造雄安新区首个艺术商业新地标,是万千游客来雄安必打卡地之一。7-8月暑期活动线上传播投放计划通过多宣传途径铺排、多话题节奏传播宣传节点活动与商业业态,引流人群到访消费,聚焦经营提升,持续营造繁荣的商业场景。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寻环XLOOP7-8月暑期活动线上传播的投放方案及人员服务、推流投放、达人矩阵宣传等为保证线上投放所需的工作,经过调研预估,工作成果应为全网曝光量不低于2529万并形成线上热度话题,促进项目销售业绩增长,为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提供效果支撑。

本次线上投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线上热点话题、线上投放(广告投放、达人矩阵等)、裂变传播及互动礼品等。具体的委托服务内容细节以供应商编制提交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线上投放方案中的途径排布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期限:暂定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在投放区间内结合节日及节点,合理分配投放策略与重点,根据话题热度效应和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2.5服务地点: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寻环XLOOP。

2.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服务期限内每周驻场一天。

②服务团队:本项目要求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投放策略统筹人员1名、媒体对接人员2名、设计人员1名。

(3)业绩要求:近5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线上传播投放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7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4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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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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