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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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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经由兴化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兴数备[2025]29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化市垛田街道 2.2工程规模:新建常温存储配送中心、多温区智慧冷链中心、常温存储配送中心和作业平台,对既有一字楼和回字楼进行升级改造等。 2.3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11886000060001001 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兴化市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8805.65
2.5付款方式:1、设计付款方式:完成发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交付且施工图审查合格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60%;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付设计费的35%,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满两年后结清。2、施工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时一次性全部扣回;2)每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扣除暂列金额);3)竣工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97%(扣3%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结清)。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注: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条件或同时具备②和③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③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时间要求:2025年04月-2025年06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施工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2020 年07 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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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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