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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公司2025-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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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网能源公司2025-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项目概况:

公司原服务合同即将到期。基于为公司发展提供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的需要,依据公司《法律共享服务方案》的规定,拟选聘常年法律服务单位提供本部及所属单位日常、坐班及案件法律服务,选聘专项法律服务单位提供除案件外的专项法律服务。

2.3招标范围:

标的1:

1.常年法律服务

(1) 就公司日常经营所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服务。

(2) 应公司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合同、承诺、声明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3) 应邀参与公司有关会议、合同谈判(含现场)。

(4) 不定期向公司传递与其经营有关的最新法律信息和政策动态,协助公司开展案例解析、问卷调查、法律沙龙等普法活动。

(5) 根据公司要求,通过讲座、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每年度开办法律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6)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法律文书范本拟定等事项。

(7) 根据公司的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具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根据甲方需要,对未专项委托的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拟案件材料。

(8) 协助公司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非诉讼法律纠纷、争议。

(9) 应公司要求,调查相关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

(10) 应公司要求,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

(11) 协助公司建立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等的顺畅沟通渠道和长期稳定关系。

(12) 协助公司创新普法形式,搭建普法宣传平台。

(13) 甲方需要开展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2.坐班法律服务

派出2名执业律师常驻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方式以公司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准。

(1) 负责公司法律管理制度体系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2) 负责公司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审核和法律咨询,结合实际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及拟定有关法律文件;

(3) 负责公司重要法律事项的审核把关、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4) 负责公司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定期编制共享信息;

(5) 负责编制公司合同范本;推进合同全过程管理;

(6) 负责公司法律纠纷及诉讼(仲裁)案件管理。按照公司要求,与案件法院、仲裁委、代理律师等机构或人员进行联系沟通;

(7) 负责公司普法及法治文化建设;

(8) 负责公司其它法律管理服务事项。

3.专项法律服务

案件代理。

标的2:

1.对股权或资产收购,产权、股权、资产变动或处置,重组改制,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法律服务

(1)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协调会议,对公司委托事项进行法律分析,为确定初步方案提供依据。

(2) 对标的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股权、主体情况、债权债务、对外投资、抵押担保、涉诉案件和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尽调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评价,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 结合各阶段的工作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标的事项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 起草或审阅修改公司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会议等文件,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需要律师事务所审核或出具报告的事项均包含在内。

(5) 根据项目实际和公司要求需提供的其它法律服务。

2.债务人破产法律服务

(1) 代表甲方或所属单位申请债务人破产(对尚未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协助按管理人要求编写债权申报材料并与管理人沟通申报债权工作,完成债权材料组织、编写、申报提交予管理人;

(2) 起草、提交资产取回权(如需)申请相关文件。

(3) 代表甲方或所属单位按管理人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就破产管理人出具的需要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或对债权人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破产程序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应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 与破产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3.经营者集中法律服务

经营者集中申报法律服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编制经营者集中申报书、经营者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文件;

(2) 协助甲方收集编制经营者集中申报书、经营者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文件所需的数据及资料;

(3) 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过程中所需的其他文件;

(4) 对经营者集中审查申报过程中涉及的事项提供咨询及出席有关会议;

(5) 接受委托,通过国家反垄断局指定的客户端、邮箱等途径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材料;

(6) 跟进经营者集中申报进度,及时作出提示和反馈意见,就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7) 根据项目实际和甲方要求需提供的其它与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的法律服务。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 日(日历日)。

2.6标的物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标包

名称

标包比例

预计标包金额(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最大中标标包数量

框架采购有效期及要求

1

常年法律服务

500

标包1

60%

300

详见报价明细表

1

自合同签订起2年

标包2

40%

200

2

专项法律服务

200

标包1

50%

100

详见报价明细表

1

自合同签订起2年

标包2

50%

100

备注:

(1) 本项目2个标的,2个标包。本项目按标的进行统一一次性评审。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的,标的间可兼中,同一标的的2个标包不可兼中。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利润、测试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3) 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

(4) 报价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明细表。)

(5) 其他说明:

标的1:标包1主要负责招标人所属子公司法律服务,标包2主要负责招标人本部及分公司法律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可能会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届时标包1和标包2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均可能产生变化,招标人将根据架构调整情况、实际工作情况、工作量情况等适当调整坐班律师及案件代理服务的服务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情况将作为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及后续招标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合同。标的2: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履约评价情况从中选取合适的中标人开展项目委托合作。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的情况下参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

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1

(1)近须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至少配备2名具有8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含至少一名合伙人律师)组成服务团队。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以执业证书记载的年限为准。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最近四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没有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证监会、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处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标的

2

本项目按标的评审。投标人必须同时投该标的中的所有标包。投标人投同一标的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均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作否决响应处理。

所有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21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4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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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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