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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老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改造工程--酒泉市肃州区夜光杯广场整治改造及肃州路与盘旋中路转盘东北角(原交警大队)片区风貌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酒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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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老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改造工程--酒泉市肃州区夜光杯广场整治改造及肃州路与盘旋中路转盘东北角(原交警大队)片区风貌改造工程,已由肃发改(审)[2025]48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华陇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3、建设规模:酒泉市肃州区夜光杯广场整治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广场硬质铺装、绿化提升改造、廊亭、构筑物、基础设施更新、绿化给水灌溉设施、电气照明设施的改造以及广场内地下入口及周边现状建筑外立面改造。

肃州路与盘旋中路转盘东北角(原交警大队)片区风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盘旋中路11-1号楼、盘旋中路11号楼、盘旋中路15-2号楼、盘旋中路15-3号楼外立面粉刷改造,折除原外立面陶瓷独面砖至结构层,重新粉刷贴饰面砖,楼栋广告牌更换等。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8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2 月 31 日

总工期: 143 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采用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后续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承包人应配合执行;涉及费用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若项目中止实施,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各项费用。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承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承建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7日起……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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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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