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扎囊县罗堆村50MW光伏治沙示范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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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TC2。
3、招标人:西藏扎囊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4、(登录后查看)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西藏扎囊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0MW,由西藏扎囊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主要利用未利用地(沙滩、岩滩)及其他草地建设光伏电站,总用地1027亩。项目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91.398°,北纬29.206°,平均海拔约3620m,场址区距扎囊县政府直线距离约8km,距山南市政府直线距离约43km,场址内有乡村道路,对外与国道349相连,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
7、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项目包 |
数量/单位 |
TC25940AK |
EPC总承包工程 |
一项 |
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含110kV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及其场区、防沙治沙工程、道路工程、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改扩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供水供电、消防系统、配套或附属设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弃渣场、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以及满足本项目正常安全生产运行所需的其它相关设施等工程,及实施完成这些工程所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规性手续、征租地与勘界测量、设备材料采购与运输(含甲方购买设备的运输牵引、装卸货、二次转运、保管、成品保护等)、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电站性能测试、并网相关测试与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安健环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网络与信息安全、保修、档案、工程组织与协调、实施涉及的拆迁修复恢复等工作内容(含为完成这些工作内容所需的配套、支撑、关联、辅助等工作);上述所列并未完全将为实现本合同既定目标(本项目所含功能及内容齐全完整并实现正常安全合规生产)所需的所有事项均予以列明,对于为实现既定目标所需的其它工作内容(含相应的配套工作),也应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包含光伏场区(含防沙治沙用地)首年租赁费用及建设期间临时用地租赁费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电力质监相关手续和质监整改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并以其为准。
8、计划工期: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并网,并于全容量并网后6个月完成移交生产验收。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基本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具备A或(B+C)):
A)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B)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C)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不能超过2家单位。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2)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备注:第10)、11)请投标人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其他项请提供承诺书。
9.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起,承担过不少于2个装机容量≥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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